1 、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体制,建立城市基础建设筹资、融资和发债、偿债机制,完善扩大城投公司,组建城建集团,规范发展土地储备中心,使之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筹资、偿债主体,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基本建设资金无渠道、贷款无门路、筹资无办法的局面。在合理负债的前提下,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基本建设所需资金。( 2003 年 8 月 22 日陈成市长在海口市十三届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2 、通过支持借款人城投公司进行城市资源整合经营和资本运作,挖掘城市资源的经营效益,产生较为稳定的还款来源;同时,通过加强现金流和信用建设,城投公司将来可以在金融市场上,通过发债、委托贷款、投资基金以至股票、期权等金融工具,进一步扩大融资,降低筹资成本,延长融资期限,形成良好的资金循环链。( 2003 年 11 月 20 日徐唐先常务副市长在答记者问时的讲话)
3 、城投公司要实行体制改革,实行市场化运作;要赋予城投公司经营土地的职能;城投公司最终要实现“政府入口、市场出口、待条件成熟后增资扩股后上市”的目标。( 2003 年 12 月 30 日海口市委十届常委会会议纪要)
4 、加快以市场化运作为核心的城市经营体制改革。要发挥城投公司城市经营主体和城市建设融资的作用,引进各类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2004 年 1 月 15 日王富玉书记在海口市委十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5 、坚持市场运作,有效运营城市,进一步更新观念,将行政审批资源机制转变成按市场机制运作经营城市,有效利用城市资源解决城市建设资金问题。( 2005 年 10 月 14 日王路副市长在 2005 年海口市城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6 、海口具备的最大优势就是奠定了加快发展的基础,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发展不快;必须从消除思想障碍入手,牢牢把握机遇,紧扣第一要务,促进海口又快又好的发展。( 2005 年 12 月 24 日王为璐书记在海口市委十届六次全会上工作报告)
7 、城投公司要从市政府的融资窗口和项目管理公司的开发性企业来过渡,城投公司成立近三年业绩是突出的!起到了一个非常好的融资平台,而且在融资手段上非常创新的。作业一个海口市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做得也是非常规范的、也是非常有成效的,特别是过去几年来很多市政工程,城投公司作为项目建设业主做得很出色,应该讲市委市政府对城投公司两年多来的业绩是满意的。( 2006 年 2 月 28 日陈辞市长在海口城投公司调研时的讲话)
8 、市委、市政府成立城投公司绝对不是把它作为一个“壳”来成立的,而是真心实意的想把城投公司建设成海口市的融资平台和海口市开发建设的主要载体。城投公司要借助开行的贷款培育自身的造血功能,从而实现融资多元化、多渠道化;要通过开行的贷款支持,在未来实现发行企业债券等业务,真正为海口市政府建立起一道防火墙。(2007年10月8日陈辞书记在海口城投公司调研时的讲话) |